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1月份和9月份,具体的报名时间需要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
报名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指南
一、考试简介
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是湖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评估申请人在教育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该考试主要针对有意从事教师职业的申请人,包括师范生和非师范生。通过该考试可以获得从事教师职业的资格,为提高教育质量做出贡献。
二、报名条件
1. 具备湖南省户籍或有效期内的湖南省居住证。
2.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特别注意,其他大专以下学历(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等)不符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 在省内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如本科三年级以上、专科二年级以上),可在学籍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其他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4. 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身体条件良好,无传染性疾病;
未参加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具备良好的汉语文化基础和汉语表达能力;
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流程
1. 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在线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采集表。在填写表格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在线缴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8〕73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人·科次。
3.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错过打印时间,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4. 参加考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两天,考试科目全部通过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见附件三)。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市州教育考试院自行确定并公布。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见附件三。
5. 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当地市州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结果由市州教育考试院告知考生(附件四)。成绩复查仅限于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等事项。复查结果无误的,市州教育考试院将不再受理复查申请。复查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复查范围:考生个人试卷卷面各项累计分相加是否正确;试卷是否漏评;分学科登记成绩是否漏登;分科登分是否与业绩库上报成绩一致;业绩库成绩与网报成绩是否存在差异;网报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完全一致。
6. 领取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领取合格证明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前往领取合格证明的考生,可请他人代领。他人代领除提交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交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特别说明:按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定期注册有效期内遗失的,中止注册且相关信息列入‘限制注册’名单,并不再受理注册申请。”因此遗失合格证明的考生请尽早领取合格证明以完成注册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明的考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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